我過水產品進入歐盟不必再延時通關耗費額外費用
經過我國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長達5年的努力,歐盟終于在2000年2月2日公布2000/86/EC決議,將中國列入允許向歐盟出口水產品的一類國家名單。這意味著中國出口水產品對歐注冊企業生產的水產品被允許正常進入歐盟15個成員國。
歐盟的該項決議同時取消了1997年公布的關于對中國水產品采取批批檢驗限制措施的97/386/EC好決議。這標志著,我國水產品進入歐盟時,不必再延期通關,接受檢查,耗費額外的倉儲和微生物檢驗費用。
此次歐盟將中國列入允許向其出口水產品的一類國家名單,是1996年以來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在外經貿部、農業部的配合下,與廣大出口水產品生產企業共同努力,投入巨大人力財力,通過了歐盟多次嚴格的現場檢查而取得的成果。這不僅有力地增加了我國水產品在歐洲乃至整個世界市場的競爭力,使水產品多出口多創匯,同時還為歐盟了解我主管部門的執法水平和我國的經濟發展現狀,進而解決我國禽肉等其他動物產品對歐出口問題創造了條件。
據了解,對歐盟出口水產品,涉及我國沿海18個省市、數百家企業,1999年上半年出口量達61.8萬噸,價值14.5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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